明若瑰:“……加上两套市中心商铺?”
简云蓝:“不。”
群众们用恐怖的眼神看着他。
小吃摊老板,竟然有如此的气节,不为五斗米折腰!
你永远不知道,给你炒饭的小吃摊老板,究竟拒绝了什么。
明若瑰深吸一口气:“五千万?”
简云蓝摇摇头:“不,我要回去了,如果您对炒饭感兴趣,欢迎明早九点来购买。”
一瞬间,明若瑰有点明白她堂弟对宁笙的执着了。
之前她无法理解,但仔细想想,如果宁笙=炒饭的话:
这么好吃的炒饭(宁笙),怎么可以被其他人吃到!不行,她要用尽一切手段,把炒饭的厨子(宁笙)变成自己的私家专属,这样她就可以天天吃到美味的炒饭(宁笙)了!
如果找保镖,偷偷等在简老板回家的路上,把人打晕,然后……
明若瑰心里闪过一些危险的想法。
不得不说,他们顾家人是有点强制爱基因在身上的。
明若瑰看着自己身边几个五大三粗的保镖,越想越觉得行得通,有些蠢蠢欲动。
但——
仿佛看穿了她的想法一般,简云蓝深深地看了她一眼,那双黑到发蓝的漂亮眼睛,有种高深的禅意。
“明小姐,你会觉得炒饭好吃,是仅仅因为炒饭本身吗?”
明若瑰:“什么意思?”
“如果是在您豪华的别墅中,用着珍贵的餐具,被仆从环绕……没有阳光,鸟语,没有热闹的人群陪伴,同样的炒饭,你还会觉得那么好吃吗?”
明若瑰思索着他的话。
很、很有深意。
简云蓝弯弯眼睛:
“明小姐,物是人非,大抵如此。”
明若瑰如遭雷击。
她悟了!
被囚禁在昂贵笼子里的夜莺,没有办法唱出美丽的旋律,厨子也一样。
有些夜莺,只属于天空,而有些厨子,也只属于街边小吃摊……
任何高级餐厅,富豪私厨,都不能禁锢他摆摊的步伐!
但明若瑰仍是不甘心,她咬牙赌上了一切,最后一搏:“再加上,我名下的远洲集团股份全都给你?”
群众们倒抽一口冷气。
按照远洲集团现在的市价,这可是几辈子都挥霍不完的财富啊!
不要说简云蓝,他们都心动了。
如果简云蓝此时接受,没有任何人可以责备他,因为他们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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