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当然也看到了角落那个卖炒饭的摊子。
那摊子的老板,应该是第一次来这边摆摊,人长得非常帅气,但一看就经验不足。
他选的那个位置,是这一片中最不好的位置,离公司门远,白领们一般都懒得往那边走。而且,不像别的铺子上都传出各种食物的香,那个老板,因为没有客人光顾,餐车显得冷冷清清。
让人一看就不太想去。
这年头,活着也真不容易,年纪轻轻长得这么好看,却走投无路、只能出来摆摊。
林天秋生出了几分同病相怜的同情。
如果他哪天被裁员了,估计也只能沦落至此。
但这种同情,不足以支持林天秋去买一个他不感兴趣的东西。
林天秋在包子铺上,买了几个包子。包子老板快收摊了,因此包子有点凉,打折卖给林天秋。
就在这时。
角落里,那个炒饭摊老板突然动了。
明明没有客人,为什么他开始炒饭了?林天秋心生疑惑。
简云蓝往那大炒锅中,倒下油,油渐渐热起来,他磕下三个土鸡蛋。
锅内立刻响起滋滋声响,鸡蛋在热油中被煎得金黄,老板将鸡蛋搅散,又利落地下配菜,最后是一大碗米饭。
粒粒分明米饭在热油中与金黄的鸡蛋混合,透出一种晶莹诱人的色泽,那炒饭的咸香与香喷喷的煎蛋味,伴着热油锅气,扑面而来!
好香!
简云蓝手腕轻轻一抖,那金黄的炒饭便在半空中翻了个浪潮,简直就像漫画里画的那样完美的颠勺。
林天秋看不出门道,但周围几个小吃摊老板看他的眼神,立刻就不一样了。
这是炫技啊。
……炫技是炫技,但是,还不是没有客人光顾?
小吃摊老板们有些惋惜地想。
摆小吃摊啊,技术都是其次的,好吃才是硬道理。
说话间,简云蓝的第一锅炒饭已经出锅。
都没有客人,他炒给谁的呢?林天秋的疑惑越来越深。
下一秒。
一只毛绒绒的银色大狗,不知从哪里蹦出来的,叼住了炒饭老板手中的碗。
那真是只威风又帅气的狗啊,一身银白色的毛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,还有几缕青红色,瞳孔是昂贵宝石般的金色,耳朵竖着,有种久天生养尊处优流露的张扬倨傲。
那大狗叼着饭盆,里面是香喷喷的,金黄诱人的炒饭。
大狗漫不经心地走到能晒到太阳的地方,懒洋洋地挑了个位置坐下,低着头,开始吃炒饭。
它之前的姿势优美,但吃起来后又不顾形象了,好像在炫耀自己的美食一般,它整个头都快埋到饭盆里,而那炒饭的香味也在风中弥漫开……
人群有点绷不住了。
不少人,眼神都忍不住往那大狗的碗里偷偷瞅着,悄悄咽了咽口水。
而林天秋看看自己手里凉掉的包子,又看看大狗嘴里那色香味俱全的黄金炒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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